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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券商佣金幅度有无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05:28 中国证券报

  读者来信:

  券商佣金幅度不知有无规定。根据5月31日《广州日报》的报道,自提高交易印花税后,每个交易来回约付0.9%的税费,但我们广东梅州在未提高印花税前,每个交易来回0.8%,提高后来回1.2%,这和0.9%相去甚远,长此以往,对我们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股民而言,也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现附上《广州日报》和我市的《梅州日报》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佐证,并请贵报给予释疑。

  梅州股民

  投资者在委托买卖

证券时,应支付各种费用和税收,通常包括委托手续费、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详细的交易费用标准,投资者也可查询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

  按照相关规定,A股委托买卖的佣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点为5元;印花税上调前是0.1%,经此次上调后为0.3%。

  但各家券商收取的佣金标准可能并不一致,只要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的上限,都是合规行为。以前在行情低迷时,一些券商为吸引客户,主动降低佣金标准。尤其是对网上交易客户、大客户等在佣金上有许多优惠,但比较普遍的是采用0.15%的标准。另据本报了解,近来随着股市行情的持续火爆,让券商底气也越来越足。原来为吸引客户而佣金打折的现象现在悄然发生变化,许多券商已经或正在酝酿提高佣金费率,尤其是新开户股民甚至按0.3%的上限交纳佣金。

  如果按规定的佣金上限收费,印花税提高后,每个交易来回需1.2%,而未提高印花税之前,每个交易来回为0.8%;如果按一般采用的0.15%的佣金标准收取,在提高印花税之前,每个交易来回需0.5%,而在提高印花税之后,每个交易来回是0.9%。从读者来信反映的情况看,《广州日报》是按一般情况(即大多数券商采用的0.15%的佣金标准)计算的,而读者所在的梅州应该是按照佣金的上限收费的。(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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