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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创新需要严格的风控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04: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访国投瑞银基金监察稽核总监陈星德

  证券时报记者杨磊

  在国内首只创新型结构化分级即将发行之际,国投瑞银基金监察稽核总监陈星德接受了记者专访,解读了在基金产品创新的情况下,基金公司如何做好风控工作。

  记者:作为国投瑞银基金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方面的负责人,您如何看待围绕产品创新的风险控制?

  陈星德:金融行业的创新和其他行业相比有其独特的一面,其产品创新往往会带来制度、系统、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讲,金融产品的创新就是制度的创新。

  因此,合规与风险的衡量和考虑是金融产品创新设计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从产品设计之初,国投瑞银就对现行的

证券和基金的法律法规环境进行了周密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产品创新的大致方向。在撰写创新基金产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系统准备时,和托管银行、代销机构、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进行了反复沟通,将产品创新带来的发售方式、投资者权益、日常交易交割方式等新问题进行合规与风险衡量,确定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记者:瑞福分级基金的风险控制与基金公司现有风险控制平台有什么关联性吗?

  陈星德:国投瑞银基金公司现有的风险控制平台是全面的风险控制,包括新业务和产品创新的风险控制。借鉴瑞银的管理经验,公司在产品和业务创新上有一套严格的论证和审批程序。应该说国投瑞银经过长期的准备,已经将围绕新产品进行的风险控制系统、制度、措施融入到了公司现有的风险控制平台中,成为了日常风控的一部分。

  记者:UBS一直以严谨著称,作为其在中国大陆进行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要平台,UBS风险控制对国投瑞银公司风险控制有什么影响?

  陈星德:国投瑞银基金公司的风险管理延续了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格,以“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为管理理念。国投瑞银始终贯彻六大风险管理原则。

  首先,国投瑞银基金认为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业务发展必须建立在内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其次,国投瑞银基金推行风险管理的管理层责任,公司管理层要首先承担风险,并对所有风险的持续主动管理负责;第三,风险管理必须全面,要覆盖业务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前面提到的产品创新;第四,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要讲求风险控制的独立性;第五,严格实施“风险揭示”原则,每个部门和每名员工都有责任向管理层提供全面的、透明的、及时的风险报告,不允许有任何的隐瞒、拖延;第六,贯彻“信誉保护”原则,国投瑞银基金公司将其市场信誉视为公司最宝贵的财富,要采取最高标准的保护措施来保证业务活动的合法性以及对投资者的信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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