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推动医疗责任保险预防减少医疗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6: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下文推动医疗责任保险预防减少医疗事故

  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日前,中国保监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力地促进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引导医疗机构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有效化解医疗风险。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各地保险监管部门要引导保险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指导保险企业积极推进服务创新,增强服务意识,并加强业务管理和风险管控。

  《通知》强调,要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尚未开始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地区,可选择部分地区或者部分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待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已经启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地区,要努力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险经营水平相适应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通知》还对制定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建立

卫生部门和保险业信息沟通和联系机制,加强宣传与培训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环境的日趋健全和人们

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医患纠纷呈现新的特点,医患关系有待进一步和谐。医疗责任保险是对被保险人依法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保险,对于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