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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有望成半年报行情热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0:45 北京晨报
今年半年报将首次披露交叉持股总况 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通知的要求,在7月7日开始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中,上市公司将分别披露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的情况,以及参股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情况。由此,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总体状况将得到首次展示。据长江证券研究所的不完全统计,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为340例,上市公司参股上市及非上市银行361例,参股上市及非上市的保险公司68例,参股上市及非上市的综合类券商270例,参股经纪类券商8例,参股上市及非上市的信托公司68例,参股基金管理公司20例。这些程度不同的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家数合计为1135例。 笔者认为,在市场热炒“参股券商”、“参股商行”等“泛金融概念股”尝到甜头后,交叉持股概念股有望成为半年报行情中最热门的题材。 就企业的净利润来源来看,除了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来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来源就是投资收益。随着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股市行情的火爆,上市公司的日常资金运用投资,包括国债投资、股票投资,以及参股其他企业等投资行为的收益也日渐丰厚,也为其市场走势赋予了业绩增长的想象空间。另外,交叉持股有可能是关联企业,因为在生产销售方面是上下家的关系,就很可能会交叉持股,或者只是实力强的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票。 此次半年报要求公布这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将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明晰化。笔者认为,对于后市有可能被市场热炒的“交叉持股”概念股,投资者应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如果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公允价值的变动体现在净利润中;如果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体现在资本公积金中;如果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又可以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计量方式。权益法下,可以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相应确认投资收益,而在成本法下,则只能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时相应确认投资收益。这三种情况对公司业绩影响也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增长只是一时贡献,而权益性投资收益则有可能为公司带来阶段性利润收入。 另外,随着IPO的加速,交叉持股中的“IPO”概念股,由于具有投资收益猛增的特性,有望成为后市短线追逐的重点题材股。 湖南金证 易凯 文并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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