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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05:29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基金将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我公司对此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准备,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法规的规定。由于估值方法的变化,在实施新会计准则后,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将不再披露“三十日年化净值增长率”指标,此事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基金估值方法及个别会计政策方面的变更不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深圳发展银行为旗下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本公司新增深圳发展银行为旗下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中短债基金” 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价值增长基金” 基金代码320005)的代销机构。

  自2007年7月3日起,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18个城市的2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本公司将同时在深圳发展银行开通诺安中短债基金与诺安价值增长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以及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平衡基金”)、诺安

货币市场基金(简称“诺安
货币基金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股票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从诺安中短债基金转入诺安价值增长基金、诺安平衡基金、诺安股票基金,转换费为转入基金的相应申购费;从诺安中短债基金转入诺安货币基金,免转换费;从诺安价值增长基金转入诺安中短债基金、诺安货币基金,诺安平衡基金、诺安股票基金,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有关各基金的详细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深圳发展银行网站:www.sdb.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02688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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