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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 05: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23号凯宾斯基饭店附楼5楼蜀竹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黄代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权339,733,9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8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专项审议了《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共有339,733,97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浩、彭丽雅

  3、结论性意见: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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