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首例权证赔偿诉讼案在上海开庭 状告白云机场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8:08 中国证券报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代理的四位投资者起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因白云机场权证信息披露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诉讼案,昨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本案是国内首例权证交易纠纷诉讼案。 昨天,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作了事实陈述、取证及辩论。原告认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在权证发行中没有明确表示2006年12月15日是白云机场权证交易的最后一日,导致一些投资者误以为交易直到12月22日行权日结束,而仍然大量买进或继续持有权证,存在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所以应对投资者损失赔偿负主要责任。 原告方还认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标的公司没有及时对公司重大事件进行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没有及时对此尽到监管责任,应当负连带责任。 白云机场权证存续期为1年,自2005年12月23日起至2006年12月22日。行权期间为权证上市首日起满3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至权证到期日止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2006年3月23日起至2006年12月22日止,权证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王光平)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