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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S*ST美雅虚构利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5:2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林威 S*ST美雅(000529)今日公告,由于公司存在虚构利润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责任人时任董事长冯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董光元、时任财务总监林穗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吕陆洋、吴继忠、林树明、何建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郭伟、孟家光、李连华分别给予警告。 证监会经查明,认为公司的2003年年度报告虚构利润。通过虚增非经常性损益虚增2003年利润110,675,160.25元,并未及时调整价差收入导致虚增2003年利润57,250,031.37元。此外公司还通过报表调节方式虚增2004年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利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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