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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公开谴责*ST石岘控股股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5:2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由于在控股子公司*ST石岘(600462)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下,未尽其信息披露的义务,致使上市公司作出了虚假披露,*ST石岘的控股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证所公开谴责。该谴责将抄报吉林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经上证所查实,2007年2月1日至5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石岘”)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达到异常波动标准,*ST石岘随后向控股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询问是否存在关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事项,吉林石岘书面给予否定答复,致使*ST石岘在2月6日的异常波动公告中声称“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而实际上,吉林石岘早于2007年1月便与有关方协商上市公司3.35亿元贷款及相应利息的核销事宜,但并未及时将上述事项告知上市公司,直至4月17日才披露。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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