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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证券简称:S*ST实达编号:第2007-054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曾于2003年底将所持有的福建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CONWAY VENTURE LIMITED (BVI),转让总价款为1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4429.11万元直接收取买方人民币,剩余价款收取外币。近日我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送达的闽汇罚[200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被处罚当事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在向境外投资者英属维尔京群岛CONWAY VENTURE LIMITED(中文为康威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时,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直接收取外方以人民币4429.11万元(折合535万美元)支付的并购款。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属非法套汇行为。但鉴于你公司能积极配合我分局开展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上述非法套汇行为减轻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328万元。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至我分局在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四支行开立的罚没款代收代缴专户,并持银行缴款回单送我分局办理销案。你公司如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分局将每日按罚没款金额的3%加处罚款。你公司在今后经营活动中应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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