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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5:25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08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日。 ●除息日:2007年6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日。 一、通过分红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 371,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44,556,000.00元。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及人员:本公司证券部 杨玉礼 咨询电话:(0858)3703068 传真:(0858)3700328 咨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七、备查文件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 此 公 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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