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4: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为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272.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20,623.84万元,用于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合资设立海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开展工程施工安装业务项目和建设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272.5万元,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根据项目的排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首先用于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和合资设立海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开展工程施工安装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保荐意见:

  “中国海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确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调整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定于上海市龙吴路2998号。因当时该项目处于《项目建议书》申请报批阶段,公司无法准确预计实施日期,因此仅与房产所有者签署了意向书,尚不具备取得该房产使用权的法律效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获知原意向使用的房屋已有部分租给其他客户使用,该房产目前已不再具备立即实施本项目的条件。为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泗沙路165号,属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已建房地产。该房地产在房屋建筑参数、面积、场地、配套设施和周边环境等方面均适合本项目的实施,与公司间的交通便利条件及房地产价格也能够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因此,公司拟按市场价格向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购买项目所需的房地产,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房地产购买合同。

  综上所述,本项目仍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设立,本项目在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实施地点,有利于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如因实际募集资金不足而产生的本项目实施资金缺口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若有剩余,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三、关于签署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确定为上海市泗沙路165号。公司已于2007年6月19日与该房产所有者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21,356,113元的价格(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预算基本相符)取得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泗沙路165号7,018.06平方米钢砼框架综合厂房的所有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7,18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2006年6月30日起至2056年6月29日止。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上海市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0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