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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三子公司获批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2:21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保监会18日发布批复,原则同意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在此之前,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也已相继获批进行子公司之间的相互代理业务。相互代理已经日益成为保险集团的重要分销渠道之一。

  

平安保险品牌宣传部总经理盛瑞生表示,通过这种综合开拓行为,客户可以在单一的渠道上享受到多样化保险产品的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集团子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打破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团体保险等分而据之的销售格局,各子公司之间可以共享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金融集团综合

理财服务的雏形由此凸现。

  随着保险业综合经营趋势的日益明朗,监管机构也逐渐放宽了对相互代理的政策限制,但风险防范始终是第一要务。保监会18日在批复中强调,平安保险“应严格执行分业经营的政策,制定详细的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集团内部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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