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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上市公司做高股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5:50 深圳商报

  深交所提醒投资者

  理性看待上市公司做高股价

  【本报讯】深交所综合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今日从做多上市公司的表现、动机、后果等方面,阐释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做多”可能蕴含增加股份、做高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可能导致市场或个股暴涨暴跌的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对待和正确看待大股东、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做多”上市公司的行为。

  研究所分析,股改后大股东、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积极“做多”上市公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体上市。二是增资扩股。三是资金清欠。四是并购重组。五是做高业绩。股改后

资本市场普遍出现大股东、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做多”上市公司的现象,可能与其以下行为动机有关:一是做优做强上市公司。二是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股改后,原国有股、法人股可以有条件地上市流通,从而可以按市场价格估值,极大地提高了原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积极性。三是增加上市公司控股比例。四是做高股价。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都可能包含着做高上市公司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

  研究所认为,大股东、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同的“做多”上市公司行为,后果可能差别很大。合规的、长期发挥作用的“做多”可能产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效果,如整体上市等。而违规的、仅仅具有短期“题材”炒作意义的“做多”可能导致暴涨暴跌的风险。有的个股暴涨,主要是“做多”上市公司的市场反应。一旦这种“做多”上市公司的行为不能持续、效益不能凸现,并且出现“大非”现实的上市流通压力时,市场可能出现暴跌的风险。(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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