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苗燕
中国银监会18日宣布,银监会决定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挪用短期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的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等2家机构将给予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涉及中国海运(集团)公司挪用贷款资金申购新股的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驻上海部分分支机构罚款、暂停部分业务和拟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
经查,有超过44亿元的资金被违规挪用,违规进入股市的超过25亿元。据了解,2001年以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建设核电站为由,累计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51笔金额23.66亿元,有87.32%的银行信贷资金被企业挪用,其中1.32亿元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2006年6月以来,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等6家银行向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发放2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至少24亿元被中国海运(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划至证券经营机构用于申购新股;工行、中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及深发展银行上海分支机构的贷款资金,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转汇至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的结算账户,然后再划入证券经营机构。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虽然信贷资金被企业违规挪用进入股市只是极个别现象,但银行业必须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尤其是贷时发放拨付的审查和贷后的跟踪检查。 相关报道详见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