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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人员买基金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 01:5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一直备受市场关注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终于正式开闸。证监会6月14日晚间向各基金公司下发通知,未来基金从业人员再不用拐弯抹角,而是可以名正言顺地购买基金了。与此同时,由于对投资品种的限制也引发了行业人士的诸多不满。

  证监会基金部下发通知对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事宜作出详细规定。但记者注意到,由于该通知在投资上做出了诸多限制,因此,昨天很多基金公司的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证监会此次放闸行为并不买账。

  根据

证监会的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往后买卖基金仅限
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
未在允许投资行列。并且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基金,不得利用职业便利牟取个人利益。

  此外,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该通知还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在购买基金之后,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最好是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对此,有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抱怨,这一条款本身就不具备合理性,管理层的初衷是要培养基金从业人员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但前提是起码不应该通过硬性的规定来主导其投资行为。该规定也意味着,如果在6个月之内市场的波动较大,身为基金从业人员就要白白承担损失。

  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银行托管部门应当在允许本单位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行为操守、投资方式、投资限制、报告与备案管理、违规处理方式等方面的明确规定。

  此外,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还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及相关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所占比例。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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