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张银荣先生的证券帐户出现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为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张银荣先生于3月16日以每股7.74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进“天然碱”股票1500股,2007年6月12日,以13.00元卖出了375股,本次买卖获利1973元。 张银荣先生此次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张银荣先生将本次买卖天然碱所获收益1973元于2007年6月15日全额上缴归公司所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