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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3: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公告编号:2007-01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在中国北京市宣武区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举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4,440,070,07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3.74%。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批准《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共有4,432,331,073 股赞成,0股反对,7,739,00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2. 审议批准《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共有4,432,331,073股赞成,0股反对,7,739,00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 审议批准《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财务报告》,共有4,432,331,073股赞成,0股反对,7,739,00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4. 审议批准《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有4,440,070,073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 审议批准《聘任公司二零零七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共有4,440,070,07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二零零六年度述职报告》,共有4,440,070,07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 审议批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共有4,436,310,073股赞成,3,760,000 股反对。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选举钟统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共有4,436,310,073股赞成,3,760,000股反对。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特别决议案:

  8. 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共有4,109,797,048 股赞成,330,273,025 股反对。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反对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公告编号:2007-02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7年6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宣武区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召开。本公司副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亲自或者委托出席会议,其中曹培玺委托陈飞虎、朱崇利委托王映黎、胡元木委托王传顺董事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李长旭、郑飞雪监事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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