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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3: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8证券简称:*ST秦丰公告编号:2007-19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7份,公司现公告如下: 1、因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担保,逾期未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陕执二公字第78-25号,裁定如下:在执行交通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冻结了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财产。现查封、冻结期限将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继续查封陕西省种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泾阳县三梁乡梁宋孙、杨梧村,户县玉蝉乡、眉县金梁大桥口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继续冻结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大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股股份及股息、红利。继续冻结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秦丰农业营销网络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权益及股息、红利。 2、因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担保,逾期未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陕执二公字第78-27号,裁定如下:继续冻结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0万股股份及股息、红利;继续冻结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秦丰农业营销网络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权益及股息、红利;冻结期限为自本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年;上述股份、投资权益被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被冻结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亦不得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红利。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因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在招商银行贷款担保,逾期未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陕执行一公字第044-34号(2005)陕执一公字第045-22号(2005)陕执一公字第089-06号,裁定如下: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秦丰农业”限制流通股4708万股及该股权所产生的利息。 4、因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在招商银行贷款担保,逾期未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陕执一公字第034-16号,裁定如下: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6号秦丰大厦建筑面积为14454.58平方米的房产及面积为3980.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上述房地产被查封后,未经本院准许,被执行人不得转让给房地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得设定他项权利,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因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在招商银行贷款担保,逾期未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陕执一公字第045-20号,裁定如下: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高坡村面积为5505.2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 6、由于岐山县人民政府二0 0 六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条决定),同意我公司下属岐山县种子公司成建制退出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决定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故陕西秦丰农业网络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三原告因被告决定撤销二0 0 六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条决定,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7)宝市中法行初字第002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陕西秦丰农业网络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7、由于陇县人民政府二00 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条决定),同意我公司下属的陇县种子公司退出省种业集团,种子公司隶属农业局管理。该项决定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故陕西秦丰农业网络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三家公司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三原告因被告决定撤销二00 六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条决定,行政裁定书(2007)宝市中法行初字第003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陕西秦丰农业网络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特此公告。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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