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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文省:公司治理不能走过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04: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卫文省

  昨天,和一位外地的朋友通电话,问及他们单位最近忙些什么的时候,朋友很不耐烦地说,上级单位布置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要求人人自查,人人写报告,大家互评,领导验收,非常烦人。我说,那你们岂不是很难受。朋友说,没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查报告,网上到处都有范文,随便抄,复制一下就可以,也不用动笔。大家互评么,也没有问题,谁跟别人过不去,自然别人会跟自己过不去,于是,互评成了互相表扬。领导也不好让大家为难,否则,他自己也难受,验收么也自然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下无关痛痒的话,人人过关,人人皆大欢喜。一场机关作风整顿下来,没有查出什么大的问题,反而出现不少先进模范人物。

  朋友的话,让笔者想到了,目前中国

证监会在全国上市公司中正在开展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假如,我们个别上市公司按照本人朋友所在单位的那种做法,那么,该公司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岂不成了真正的“走过场”?那么活动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为确保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效果,笔者以为,我们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乃至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绝对不能“走过场”。

  首先,上市公司高层思想认识不能“走过场”。俗话说得好“意识决定行动”,一个人脑子里面是怎么想问题的,他就会站在自己观点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们,如果对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思想认识不到位,必然会采取种种措施来“应付”监管部门的验收检查,其专项治理活动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其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本身不能“走过场”。我们一些单位在向上级汇报某项工作开展的效果时,往往注重形式上的完美:比如成立了多少个领导小组、开了多少次会议、动员了多少人力、物力等等。据笔者所知,西方发达国家一些优秀的企业,比如上市公司等等,都非常注重公司治理,他们把《公司章程》当作公司宪法,在“三分开”、“五独立”、“三会运作”等方面都比我们考虑得更多,也做得更好,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优秀企业,其生命周期比我们中国企业要长得多。我们的上市公司作为行业里面的领军人物和排头兵,要确保自己在所在行业里面的长期的领先地位,就更应该重视日常的公司治理,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并且,要持之以恒,不能因为自身对公司治理的不到位,导致公司很快成为行业里面的明日黄花,演绎一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悲剧。

  最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效果要在上市公司“生根开花”。古话说“掩耳盗铃”,其结果自然是被人捉了现行。如果,我们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也开展了,只是形式上“到位”了,但效果不行,仅仅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验收检查,那么,公司必然会为今天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的不到位而付出代价: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自然有无数双眼睛在监督你,而且监督你的人中间,只要有一个人够负责,你的问题就会曝光于天下,你就会被舆论和监管部门的监管牢牢盯死,直至付出代价。

  笔者以为,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质量如何,关键之一,就是应该把公司治理的理念真正当作公司的企业文化和行为准则“写”进每一位员工的思想,使大家一言一行都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的准则内进行,那样,我们的上市公司,会因为公司治理制度健全,效果优良,信誉突出,而成为行业里面的“常青树”,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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