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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 08:58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9股票简称:大龙地产编号:2007-01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7日在公司三楼东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赵川先生、陈红先生、刘有录先生。赵川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1.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米丽萍女士、袁振东先生、刘有录先生。其中米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1. 提名委员成员为赵川先生、阎学通先生、刘有录先生。赵川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陈红先生、刘有录先生、米丽萍女士,刘有录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原文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拟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拟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的,该次交易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原文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修改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必须实现“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十四、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十三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讨论,公司定于2007年6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事项,具体详细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159股票简称:大龙地产编号:2007-01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7年6月26日在公司三楼西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召集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26日上午10:00-12:00

  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11号公司三楼西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2.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4.关于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5.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6.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7.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凡于2007年6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时间:

  2007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11号

  联系电话:010-81495810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成福、柳景强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同意 反对 弃权)

  6.《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同意 反对 弃权)

  7.《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同意 反对 弃权)

  8.《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年月日

  股票代码:600159股票简称:大龙地产编号:2007-01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7日在公司三楼西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议案一提交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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