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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5.00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13日 ●除息日:2007年6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0日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233,754,090.3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8,436,048.21元,扣除本年度提取的合并盈余公积55,867,440.4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合并利润为149,450,601.68元。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39,417,739.56元,扣除10%的法定公积金23,941,773.9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22,232.1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217,298,197.79元。本公司本年度以2006年末总股本302,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共计151,200,000.00 元。公司本年度分配后,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749,398.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剩余66,098,197.7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13日 除息日:2007年6月14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0日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止2007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4.50元;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5.00元。 2、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总裁办 咨询电话:0574-86221609 六、备查文件: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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