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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股数为12438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1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2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28日实施后首日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追加对价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特别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加送股一次(股份追送完成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i)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年至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低于30%;

  (ii)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或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将在年报公布后10个交易日内公告追送股份的实施公告,按照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5股的比例(以现有流通股股数测算),无偿向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另行确定)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无权获得追送的股份),追送的股份数总计733.38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冻结手续(当武汉中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况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保持上述追送股份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送股份的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06年6月15实施了2005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6股,上述追送的股份数相应调整为1173.408万股并冻结)。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2006年2月15日公司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武汉中百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特别承诺,在上述十二个月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同时,方案实施12个月后的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7.00元(当武汉中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况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于2006年6月15实施了2005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6股,上述限售价格调整为4.375元/股)。

  3、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还特别承诺:将在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武汉中百将向全体股东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不低于每10股转增5股;将在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议案:武汉中百在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没有发生除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荣福室内装潢有限公司、上海铜仓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明珠音乐喷泉有限公司、上海复荣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上海思得贸易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3日分别偿还大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付对价4,986,324股、23,331股、23,331股、23,331股、18,665股、13,998股,偿还代付对价后分别剩余12,111,276股、56,669股、56,669股、56,669股、45,335股、34,002股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降为3.61%、0.02%、0.02%、0.02%、0.01%、0.01%。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收到偿还对价5,088,980股后,持有限售流通股33,701,511股,持股比例为10.05%。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自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武汉中百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承诺。武汉中百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438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1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

  河南省荥阳市浪潮贸易有限公司

  56,669

  0.017

  56,669

  0

  2

  深圳市巨禾电子有限公司

  39,668

  0.012

  39,668

  0

  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051

  0.008

  28,051

  0

  合计

  124,388

  0.037

  124,388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在进行股改期间有13家非流通股股东因股份质押、冻结或未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对价安排但其实际应支付的对价股数,由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先行垫付,垫付后,该13家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控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款项,或者取得大股东的同意。

  目前,已有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偿还了代垫股份,其余尚未偿还垫付对价股份的股东所持有限售流通股暂不安排上市流通。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7,626,679

  5.26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7,502,291

  5.22

  国家股持有股份

  16,938,163

  5.05

  国家持股持有股份

  16,977,826

  5.06

  其他境内法人股持有股份

  586,451

  0.18

  其他境内法人股持有股份

  422,400

  0.13

  境内自然人持股(高管股)

  102,065

  0.03

  境内自然人持股(高管股)

  102,065

  0.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317,640,281

  94.7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17,764,669

  94.78

  A股

  317,640,281

  94.74

  A股

  317,764,669

  94.78

  三、股份总数

  335,266,960

  100.00

  三、股份总数

  335,266,960

  100.00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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