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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法律依据 典当行强行平仓操作不可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21:2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从5月30号到6月5号,上证指数最高、下跌了900多点,下跌幅度近22%,很多股票一度出现了5个跌停,为什么那些、被抵押在典当行里的股票并没有出现强行平仓的情况呢?典当行强行平仓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来看报道。 在这家典当行,记者了解到,他们对抵押的股票有非常严格的限制,ST类、权证、未股改的以及业绩差的股票,他们一概不受理,受理主要是绩优蓝筹股。按照典当行与当户签署的协议,当当户的股票市值下跌30%,典当行会提醒当户注意平仓风险,只有当股票市值下跌50%以后,他们才进行平仓。在前几天股市大跌的时候,尽管很多股票连续4天跌停,但是很多蓝筹股跌幅都在20%以内,所以并没有出现大规模强行平仓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典当行强行平仓并没有法律依据。目前,针对典当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由商务部和公安部2005年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但在《办法》中,并没有赋予典当行有强行平仓的权利。一些典当行纷纷采取诸如要求当户在股票下跌的时候追加资金等措施,规避真正实施强行平仓。 华夏典当行总经理助理杨静琨说:“三项措施,一是客户补资金,第二是客户帐外还款,第三是客户根据行情自行帐内平仓还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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