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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6月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6月2日以通讯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张树森先生、孙宝树先生、李建华先生因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2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由长春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的部分资产作为抵押。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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