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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收到罚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吉林敖东被罚30万元 ●S延边路被罚50万元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严丽梅报道:吉林敖东(000623)和S延边路(000776)今日公告称,公司昨日都已经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开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吉林敖东、S延边路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的“罚单”是:拟对吉林敖东处以30万元罚款;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董事长李秀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拟对延边公路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郭仁堂和公司董秘张洪军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和5万元。 有关公告资料显示,吉林敖东和S延边路此次被罚,均是因为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的过程中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依照有关规定,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如果相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吉林敖东、S延边路对此均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无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计划。 (敏华/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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