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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拟定向增发4000万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国电南自拟定向增发4000万股

  

□本报记者 陈健健

  国电南自(600268)今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议案,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A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以16,954.85万元资产认购股份。此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16.03元/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南自总厂、

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特定对象不超过10名。其中,南自总厂以部分对外投资企业的股权及土地、房产等资产的评估值16,954.85万元(实际价值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作为交易基准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他机构投资者(不超过9名)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剩余部分。

  南自总厂用以认购股份的资产包括目前所拥有的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等14家从事专业生产的子公司中的国有股权及南自总厂拥有的土地、房屋等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除南自总厂以资产认购的

股票外,其余股份向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募集资金现金预计4亿元左右,拟投向特高压继电保护和数字化变电站自动化项目、数字化电厂自动化项目、电力节能环保项目、交通自动化项目和电力设备及工程国际业务项目等五大类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42,542.1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资料显示,南自总厂现持有国电南自股份97,800,000股,占总股本的55.25%。国电南自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如果机构投资者现金认购不足,将导致南自总厂实际增持公司的股份。根据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南自总厂存在触发向其它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可能,为此,南自总厂向其他股东提出了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南自总厂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国电南自向其发行的新股。南自总厂同时也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国电南自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豁免南自总厂因本次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所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该项豁免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还审议通过有关议案,拟投资5369.09万元建设国电南自科技园综合实验室。该实验室将用于提升和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光纤数字化变电站、发电厂自动化系统及相关光纤产品的技术。本项目拟购置激光查询仪、调试测试平台等生产和检测设备共119台(套),建新试验室共8000平方米,建设周期2年。

  PHOTOTEX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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