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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8日 一、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07年4月13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分红派息事宜: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末总股本230,174,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1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方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6-85991096 传真:0576-8501601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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