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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完全控盘国电电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国电集团完全控盘国电电力

  □本报记者 林喆

  国电电力(600795)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已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国电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17,419,73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24%),股权转让价格为3,070,684,126元。受让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后,国电集团将合并持有公司61.82%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该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国电集团表示,本次收购辽宁电力持有的国电电力24.24%的股份,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对国电电力的控股地位,加大对国电电力的支持力度。国电电力在国电集团的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国电集团希望借此次收购之机,进一步提升国电电力的市场价值。

  本次收购是政府主导下的一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有着电力体制改革背景。2002年12月3日,原国家计委下发《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明确了组建五大发电集团的资产划分方案,同时,为支持主辅分离,改善困难的施工、修造、勘测设计等辅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将920万千瓦参股发电资产权益划转给辅业。该920万千瓦参股权益,由国家电网公司代管,单列财政专户。其中,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国电电力24.24%的股权是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的一部分,现由国家电网公司代管、辽宁电力代持。

  2006年10月11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工作,920万千瓦权益发电资产进入资产出售阶段。据电监会

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介绍,现有股东有优先受让权,整个“920项目”里企业的实际控股人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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