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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立庆:基金经理不该利用职位来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5:0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王欣)“唐健事件”的余波未了,使上投摩根大股东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许立庆对于基金经理激励机制的态度显得尤为引人注目。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旗帜鲜明地表示,基金经理如果想发大财,完全可以选择索罗斯那样私募基金的道理,但是如果选择了做公募基金经理,就要尊重自己的职业,最不应该利用职位赚钱。

  在香港,基金经理可以买卖股票,但是必须提前一天向督察部门提出特别批准。督察部门会有一长串的禁买名单,例如,自己的基金参与买卖的重仓股、参与新股发行的个股、知道内幕信息的股票等。而且,获批之后第二天必须立即买入,过期重新审批,买入后60天不可卖出。由于买卖股票的程序特别复杂,一般从业人员最后都选择了放弃。“我最后一次买股票,至少是在15年前。”许立庆说。

  对于基金经理的“老鼠仓”问题,他认为,有的人小小地做一下,可能不会出问题。但是如果做长了、做大了,就一定会被人知道。“比如说,你透过某家经纪商做,这就是人们最爱打听、最爱传播的消息。”

  “基金经理完全有自由的选择。”许立庆认为,如果想发大财,就去学

索罗斯,做私募,但可能面临的风险是会赔到一毛不剩。而基金经理的职业特征是需要高度信任的专业性工作,有着不错的报酬,但是绝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位赚钱。

  对于当前市场上热门的基金经理跳槽、挖角等问题,许立庆的观点是:价格竞争是无止境的,如果收入差距仅仅是在10-15%以内,并不足虑,如果有人因为10%的收入差距就选择其他的基金公司,那么其眼界也不够高。但如果双方差距在20%-30%以上,公司就该重新考察自己的薪酬制度。而实际上,基金经理的跳槽除了薪酬这一硬指标外,往往还有其他一些软环境方面的问题,例如认同感、安全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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