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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3: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S 茂实华公告编号:2007-02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1月27日公告沟通结果,目前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尚未召开。

  由于动议股东北京泰跃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伟业)所持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本公司于2007年2月6日公告
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延期举行,具体调整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详见2007年2月6日公告)。

  截至目前,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详见2007年2月10日公告);股东裕丰伟业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详见2007年3月29日公告);股东北京泰跃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本公司将在北京泰跃办理完成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之后,尽快公告具体的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茂实华 公告编号临2007-02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5月19日下午3点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5月16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董事刘军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薛祖云、庄天锡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于小镭、董事姚志方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6名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长郭劲松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8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适应市场化运作的需要,促成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现有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特制订《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方案的具体实施,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同时,为提高公司行政业务的运营效率,适应公司营运发展的管理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公司行政业务架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方案自2007年1月1日实施。

  二、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形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本报告另行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茂实华 公告编号:2007-02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茂化实华,证券代码:000637)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未从公共传媒获悉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2.截止2007年6月1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没有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上述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产品价格、接受资助、重大报批等。

  3.根据《上市规则》7.4条、7.6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或与该事项有关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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