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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兰:取消利息税条件尚不成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7: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已在全国展开 证券时报记者郑晓波 本报讯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昨日表示,利息税的一些积极作用不容忽视,目前取消利息税的条件还不成熟。另据宋兰透露,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当年,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 宋兰是在昨日做客中国政府网时作出上述表示的。针对日前市场呼吁取消利息税的问题,宋兰指出,当前利息税还在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利息税收入专款专用,已经成为财政的刚性支出;二是虽然利息税是对存款利息的普遍征收,但对存款较多的高收入者调节力度更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三是利息税对于引导消费、鼓励内需有一定作用。 另据宋兰透露,据初步测算,如果不考虑经济自然增长对税收的贡献,2008年新税法实施当年,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将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将增收约410亿元。对于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宋兰表示,未来两年,增值税改革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进。 在谈到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时,宋兰表示,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目前全国各地都已经开始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但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清算管理办法并开展清算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截至目前,一些地方对于2月1日开始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没有制订出实施细则。她表示,税务总局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会进一步抓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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