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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洋对机构提出五要求 股指期货监管框架趋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03:1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对券商、基金公司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本报记者 商文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日前指出,逐步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是发展股指期货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目前,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比例还不高,期货市场比例更低。要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结构,还需做大量坚持不懈的培育引导工作。

  姜洋是在出席由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举办的“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高管人员培训班”时作出上述表态。姜洋表示,目前,推出股指期货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法规体系日益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基本明朗,交易所层面的产品设计、规则制定及技术准备基本完成,投资者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展开,股指期货监管框架趋于形成。

  姜洋要求,各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要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扎扎实实的做好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树立理智审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观念,客观、冷静地分析股指期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从实际出发,在客观衡量自身需求,准确估算可承受风险能力的情况下,理性参与。

  二是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要加强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度、运作规律和风险案例的研究,提高操作水平。以风险防范为重点,深入研究各种案例,剖析金融期货的风险特征,全面增强对金融期货的风险意识。

  三是要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健全参与股指期货的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强化风险控制措施,严格内部管理,形成完整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制,降低决策风险。

  四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格依法合规经营。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充分揭示股指期货的风险,要把对客户的风险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证券公司从事期货介绍业务的,还要协助期货公司做好风险揭示工作。

  五是要重视技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交易结算系统运行的安全、顺畅、快捷。

  培训班上,来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专家围绕股指期货风险、机构投资者如何运用股指期货、如何进行风险控制等内容对学员进行了培训。来自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相关高管人员及部门负责人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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