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央行关切房产价格深圳强硬追旧帐 地产股闻风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3:40 新浪财经

    深圳表示要穷尽一切手段组织收取和追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新浪财经讯 继17日“增值税”利空重挫后,今日早盘房地产股再度暴跌。

  消息面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央行正在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

    除此之外,作为房地产企业云集的深圳还传出另一消息,深圳房企可能正忙于自查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此项基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追溯至1994年。

  新浪财经获悉,深圳房产管理局日前发文督促深圳房企于4月1日前对各自1994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及应缴交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进行自查,并分别向该局及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住宅)主管部门申报缴交。逾期不申报缴交的企业,将被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暂停开发经营资质等强制追缴措施。

    按项目竣工交付日期等划分,上述基金的缴交标准并不一致。

    2006年3月13日后竣工的房屋项目,特区内按除地价以外的

建设工程总投资的2%执行;特区外按建设(物业)总投资的2%执行。

    在2006年3月13日前竣工的项目中,1994年1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间竣工交付的,特区内按建设总投资的2%执行;1999年6月30日以后竣工交付的,按除地价以外的建设总投资的2%执行。特区外则凡是1994年11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的项目均按建设(物业)总投资2%的比例执行。

    有关文件明确,对上述“建设(物业)总投资”暂按项目建安工程总造价计算申报。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于2006年3月和6月先后印发了《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以及《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

  据悉,深圳市委市政府曾多次指示该市房管局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穷尽一切手段组织收取和追缴”。

  深圳自2006年8月1日起全面启动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截至当年年底,有1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申报缴交116个房屋项目的专用基金共计7.18亿。

    分析人士指出,

房价已为高层所重视,介入房地产股必须密切留意包括加息、行业调控等在内的一系列宏、微观政策变化。

    至截稿,房地产股普跌,招商地产万科A华侨城A等跌幅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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