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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天宇(000723)调整股改承诺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2:23 中国证券报

S天宇(000723)调整股改承诺条件

  ■股改进行时

  本报记者 牛洪军

  S天宇(000723)于1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公司股改的补充承诺函。

  由于S天宇未在2006年度完成重大资产置换的交割,公司于2006年6月9日披露的股改方案中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因事实变化需控股股东补充承诺。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美锦集团愿意在保持其原有承诺实质内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即“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的目标,将向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13,935,834股并限追加一次”,对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进行了补充。

  触发条件为:经公司聘请的会计机构

审计,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6250万元或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公司200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8000万元或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作出上述调整,是因为公司预计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交割日定在2007年2月中下旬,与原有承诺触发条件相比,置换后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对S天宇2007年度的利润贡献时间减少了约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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