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私募资本中国套现新路径 千亿美元资金觊觎内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2: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专业人士认为,直接用人民币投资,然后在中国上市,将是私人股本投资中国内地

  □本报记者 朱周良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不仅点燃了当地A股投资人的投资热情,也给蓬勃发展的国际私人股本基金(Private Equity,也称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了在中国赚钱的新机
会。

  “直接用人民币出资投资,然后在中国本地市场上市,这将是未来私人股本基金投资中国内地的一大新趋势。”深谙私人股本基金行业运作的中国对冲基金中心创办人、CFA锐衍对记者说。

  千亿美元资金觊觎内地

  近年来,全球流动性过剩在私人股本行业得到了最突出的体现,据汤姆森金融统计,即将过去的2006年又将成为私人股本交易再创新高的一年,年内迄今宣布的交易总金额达到了7000亿美元,较去年的纪录超出一倍以上,是1996年的20倍。

  在这其中,亚太地区无疑是私人股本最活跃的一个地区之一,今年全年私人股本在该地区参与的交易总额达到创纪录的480亿美元,是2005年的4倍以上。

  亚洲是目前全球经济最具增长活力的地区之一,并且当地各国对私人股本的态度也越来越开放,这些因素都吸引了海外私人股本的进入。

  而在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中国,特别是内地,私人股本近年来也明显加快了进军这一市场的步伐。

  据中国内地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研究机构清科集团本月发布的《2006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年度研究报告》,中国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人股本投资市场。截至今年11月,私人股本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共投资111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68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17.73亿美元,位居亚洲之首(除日本外)。

  “实际上,如果以可供投资的资金计算,针对内地市场的私人股本基金甚至可能达到上千亿美元。”一名香港某知名投行人士称。

  私人股本巨头下月聚首沪上

  作为私人股本进军内地市场的“热身”,锐衍告诉记者,明年1月底,首个专门以私人股本基金投资为主题的论坛将在中国内地举行,届时不仅将有凯雷这样的国际私人股本巨头的代表出席,还会有对引入私人股本有兴趣的政府及民间企业机构参加。

  查阅此次论坛的官方网站,这个名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论坛2007”的论坛将于明年1月31日至2月1日在上海举行,在演讲嘉宾中,凯雷和Orchid亚洲的代表都赫然在列,此外还有来自本土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工业园)的代表,以及代表内地私募基金的中信资本中国基金的董事总经理王方路。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次会议的主办方是一家名为IQPC的外国会展企业,不过其显然还是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要不然也不会有政府机构的出席。”锐衍说。

  除了给与会的基金提供“与潜在目标对话的绝佳机会”以及“深入解读新的并购法规的最新法律和政府建议”之外,本次会议的主办方还特别在明年1月30日安排了一个“会前交易日”,为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搭建一个结识潜在投资目标的平台,其中尤以“科技、媒体、电信和生物科技业”的潜在目标公司居多。

  不难看出,国际私人股本对中国内地市场的兴趣正日渐升温,并且已开始更多涉足实际操作。就在一个月前,美国最大的私人股本基金KKR已经走出了投资内地的第一步,在同一天高调聘请汇丰控股前主席庞约翰、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柳传志以及前中国网通CEO田溯宁为公司资深顾问。

  “出海”不再是唯一退出途径

  伴随着更多国际私人股本巨头的进入,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基金在中国的投资退出模式正在悄然发生改变,相比以往培育内地企业然后“出海”上市套现的方式,越来越多的国际私人股本似乎更愿意选择让自己的投资在A股市场“开花结果”。

  “现在主要有两条路,一是继续按以前的老路走向去,就是用美元投资,最终通过把企业包装到海外上市套现;还有一个就是,直接用人民币进行投资,最终在内地股市上市。”锐衍对记者说。他认为,后一种方式会是一个新的发展趋势,也会是下个月的论坛上讨论的焦点话题之一。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国际私人股本基金(包括各类创投基金)要投资内地企业,往往都会选择“红筹”上市的方式退出,即选中具有较好成长性的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在一定时间内(往往不超过3年)将企业推向国际市场上市,从而实现投资回收。

  不过,“10号令”的出台,令“红筹”之路不再那么容易。“主要是‘壳’的问题被卡住了。”锐衍这样评价这部法规的影响。

  由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自今年9月8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为实现境内公司实际拥有的权益在境外上市这一特殊目的进行的并购,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应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核准手续;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应经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如果境内公司不能取得无加注批准证书,则加注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830,000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私募”的相关新闻
招安私募 共上二千 (2006-11-29)
美投资者看好中国私募股权市场 (2006-11-17)
美投资者看好中国私募股权市场 (2006-11-16)
吴晓灵:当前应发展私募股权基金 (2006-09-21)
专家:千亿私募基金待规范 应引民间资本入正轨 (2006-09-15)
基金公司发行私募基金有望获批 (200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