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九化以净壳装大股东制药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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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0:3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杨志刚 已经被暂停上市的S*ST九化(000650)公告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方案,拟将除部分应收账款外的其他全部资产和部分负债进行剥离,并以现金20139.59万元收购潜在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药业资产,以便解决大股东欠款,实现主营业务转型,完成股改工作和实现公司恢复上市。
公告显示,S*ST九化已与相关各方达成协议,拟将除部分应收账款外的其他全部资产和部分负债进行剥离,以零价格将上述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纺织集团公司和河南海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和无法剥离的负债仍旧保留在S*ST九化,公司剩余的员工安置以及与员工相关的欠薪等问题,由原控股股东九江化学纤维总厂和江西纺织集团解决。 同时,S*ST九化与仁和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肖正连、杨文龙签署协议,拟分别以现金2435.65万元、3622.10万元、10264.34万元、3817.5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仁和集团所属的部分商标类无形资产项目,所有资产经评估后确认的价值合计为20139.59万元。 资料显示,2006年8月27日,仁和集团以3005万元竞得S*ST九化13439.5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67.16%,成为公司的潜在控股股东。 公告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构成S*ST九化股改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购入药业资产的相关企业经营运作情况良好,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完成后,S*ST九化与仁和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将会避免同业竞争。 公司全体董事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方案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公告强调,该方案需经证监会审批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若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方案获得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但股改方案未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方案亦不能实施。因此,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方案,尚需经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分类表决通过方可施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