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正式成为广州控股第二大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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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陈健健 广州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600098)公告,公司接到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的通知,发展实业已将其持有的230,398,2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过户给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900)。
此次过户完成后,发展实业将不再持有广州控股股份。长江电力增加持有广州控股股份230,398,284股,增加持有股份占广州控股总股本的11.189%,成为广州控股第二大股东。长江电力承诺自该笔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锁定期限为五年,在此期限内,长江电力不通过二级市场、协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该部分广州控股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