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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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4: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2日上午10:30-12: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力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628,269,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23%。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440,148,546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72.22%。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88,120,704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8.2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一)。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对《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遵循《刑法(修正案六)》的立法精神实质和参照其相关条文,对《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公司经营范围; 2、增加“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的条款; 3、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 4、增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的条款。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28,26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40,148,54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88,120,70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邱健伊为公司监事的议案》(议案二)。 选举邱健伊同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田燕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28,26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40,148,54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88,120,70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