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国家建立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对外发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办法》体现了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
利用率为核心,以加强效能、监督管理为重点,建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增加了量化指标,使认定条件和标准更加规范统一。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制 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而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机组),才可以享受国家这些优惠政策。

  为加强监管,《办法》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监督检查制度和纠错制度、动态监管,并实施统计报告制度等内容。

  这位负责人指出,《办法》的发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