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立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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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对外发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办法》体现了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制 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而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机组),才可以享受国家这些优惠政策。 为加强监管,《办法》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监督检查制度和纠错制度、动态监管,并实施统计报告制度等内容。 这位负责人指出,《办法》的发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