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被判破产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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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以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深圳市中级法院今年7月11日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告南方证券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的资产总额为106.31亿元,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21.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14.55%,已严重资不抵债。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深圳商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