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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作:中国有多少回旋余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能源合作:中国有多少回旋余地
◎管清友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所博士生能源眼下已经成为“国之大事”。对于中国经济而言,说能源乃是“死生之地,存亡之道”恐怕不算夸张。因此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抵御能源供应风险也就“不可不察”。

  工业革命以来,因着化石燃料需求的急剧增加,国际间的能源合作就已经出现。战时的国际能源合作尤为重要,比如

二战期间,盟国就开展了内部的能源合作,美国成为盟国的主要能源供应者。不过,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国际能源合作则是始于第一次石油危机的爆发。此前,世界主要的石油出口国组成了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以协调成员国的政策共同应对石油进口国对石油生产和价格的控制。石油危机的爆发让能源进口国认识到了开展合作的必要性,也增强了各国积极寻求合作的动力。

  目前,国际能源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以国际组织为平台的多边合作以及政府之间的双边合作。前者包括能源进口国之间的合作组织,如国际能源机构(IEA);能源出口国之间的合作组织,如石油输出国组织;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的对话和合作机制,如国际能源会议、世界能源理事会、世界石油大会、世界能源宪章等等。还有一些能源合作是在一些国际组织的论坛或对话框架内进行的,如八国集团、联合国贸发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东盟等国际组织内部都设有关于能源合作的对话机制或能源工作组。后者包括能源出口国、能源进口国和过境运输国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合作。在国际组织之外,政府之间的多边合作比较少见,而且也较难达成。

  回顾国际能源合作的历史,有不少经验和教训值得中国借鉴和吸取。比方说,国际组织的建立和运行是开展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条件,但国际组织在应对因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价格暴涨方面并不总是有效的。可以这样简单总结:国际组织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国际组织也是不行的。

  第一次石油危机时期,由于西方主要石油进口国内部分歧严重,也没有相应的国际组织合作框架,加之石油输出国组织对他们采取了“分化瓦解”的策略,大多数石油进口国在危机到来的时候损失惨重。在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前期,即1978年伊朗伊斯兰革命期间,欧佩克和国际能源机构在应对

国际油价暴涨而带来的供应短缺问题上力不从心,决策滞后,成员国内部分歧导致集体行动难以顺利达成使得相关的国际组织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不过,西方石油进口国成功应对第二次石油危机以及1990年的波斯湾危机的经验表明,在国际组织的框架内协调成员国的政策,启动应急机制,采取共同行动能够迅速而有效地化解因价格在短期内急剧上涨而带来的能源供应短缺危机。

  对能源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的合作而言,双边合作往往优于多边合作。即使在石油危机时期,仍有一些石油进口国通过与出口国之间的双边合作保证了本国的利益不受侵害。比如在第一次石油危机时,日本曾发表亲阿拉伯的声明,并同意向伊朗和

伊拉克提供贷款。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决定在1973年12月份对日本不执行减少石油供应5%的决定,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APEC)部长级会议决定在继续对美国和荷兰实行石油禁运的同时对日本区别对待。

  就能源进口国之间或者出口国之间的合作而言,则多边合作往往优于双边合作。同为进口国或出口国往往具有相同的特点,而且具有一定的竞争关系,双边合作往往很难达成。但这类国家又经常需要协调彼此的行动,因此在一定的国际组织框架内开展合作往往比政府间的双边合作更有效。

  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国际能源市场上的重要需求方,中国与能源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关系也截然不同。对能源进口国来说,中国作为进口大国与其他进口国形成了明显的竞争态势;对能源出口国来说,中国庞大的需求成为他们非常看重的大市场。因此,如何淡化与其他能源进口国的竞争关系,同时保持对能源出口国的吸引力就成为中国开展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目标。

  具体来说,中国与能源进口国的合作可采取的策略有三个方面:其一,努力参与能源进口国之间的多边合作,在合适的时机加入国际能源机构等多边合作组织,在国际组织的框架内协调与其他能源进口国的政策。在这方面的合作当中,中国应当充分利用和享受搭便车者的地位和收益,并积极推定中美在世界范围内的能源合作。

  其二,避免与主要能源进口国在海外争夺能源供应地的直接冲突,海外的能源投资不能一味购买油田和气田,要重视对国外能源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国际市场上的能源期货投资,对冲因为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并扩大收益。

  其三,要淡化海外投资的国家色彩,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去海外投资。在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下,国家可以适当考虑为民营企业海外能源投资用汇开绿灯。

  至于中国与能源出口国的合作,则应尽可能地与主要能源出口国协调双边关系,充分利用中国市场的吸引力,广泛缔结双边合作协议,分散能源供应风险;应考虑确定中国的核心能源供应国,多方面保持与非洲、拉美国家的传统关系,避免急功近利的投资;开拓中东地区的能源供应渠道要注意与美国的协调。美国前总统卡特曾说,“任何试图控制波斯湾的外部努力都将视为对美国核心利益的侵犯”。中美关系的稳定和经常性的对外政策协调将有助于中国与中东国家顺利开展国际能源合作。

  我们相信,只要目标明确,方法得当,通过全方位的国际能源合作,中国就能在严峻的能源形势下变被动为主动,化解能源安全风险,保持稳定的能源供应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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