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保障新体系亟待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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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我国正谋划更加全面和立体化的住房保障体系。日前,记者了解到,在新的经济、市场发展形势下,住房保障体系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地健全,框架和思路都会有一定的细化和修改。
廉租房:门槛应该再低一点 作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的关键,2003年开始实施的廉租房制度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处于一定高度。据悉,按照建设部新提出的规划思路,廉租房将提供给那些处在生活最低保障线上下的人群租住,并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在业内人士看来,政府落实廉租房政策的力度还应加大,特别是进一步合理确定廉租房的供应标准,使得廉租房的覆盖面能够逐步扩大。 “廉租房制度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我觉得门槛还是高了一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杨红旭向记者表示:“发达国家的廉租房覆盖率平均达10%,而我国城市廉租房的供应比例并不高,甚至说很低,如上海,目前廉租房用户约2万户,可放在常住居民总户数里,仅占0.4%左右,仍有不少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住房保障。” 将由政府通过规划地块设计条件,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建设标准的限价商品房则是眼下最受市场注目的住房保障产品。按照建设部的初定思路,限价商品房主要针对的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和定向购买的拆迁户两类人群。 业内人士看来,限价商品房制度的确立不难,但在执行上仍有问题需要解决。杨红旭告诉记者:“由于土地出让价格、房屋销售价格都受到控制,对许多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来说,操作此类中低价房没什么驱动力。”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向记者表示,在执行方面需要的是多管齐下,“一是政策本身的可执行性,二是资金方面的保障,三是一定的鼓励性、导向性措施,四是监察部门的监管。” 限价商品房:支持“多管齐下” 经济适用房成为此次住房保障体系改革的关键点,因为政府正想通过该制度指引中国楼市进入租售并举时代。 根据建设部的调整思路,将把现有经济适用房划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类,租赁型的经济适用房将主要针对高出低保线但又无力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人群,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则主要针对中等偏下的收入者。 “政府需要为其所倡导的‘宜买则买、宜租则租’寻找更为直接的载体,现在看来是选择了经济适用房。当然,制度还需要增强操作性,毕竟经济适用房在资格审核、退出机制等方面已出现一些问题。”陈晟这样认为。 不过,也有一部分业内人士觉得这样的设置使住房保障体系显得过于复杂。杨红旭表示,“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实施一直被看作是廉租房的有益补充,经济适用房主要被供应给拆迁户,但拆迁户并不一定都是穷人。如果是困难户,可以选择廉租房;如果想买房收入不高,可以选择限价房;如果收入不属于保障范围的,就只提供货币化分配,让他们进入完全的商品房市场。也就是说,想租或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可被分流至廉租房和限价房市场,这样,经济适用房的新定位会比较尴尬。” 经济适用房:定位似乎尴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