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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00:37 中国证券报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G泛海 公告编号:2006-035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总裁李明海先生、财务总监匡文先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林明生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来看,公司

房地产业务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开发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新开发项目尚未进行销售。该影响是短期的,公司主营业务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为主导地位的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房产销售收入主要是北京光彩国际公寓的高层尾盘销售产生的,其售价较高,故房地产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高.工业产品因生产成本上涨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因受房地产开发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新开发项目尚未产生收入,前期开发楼盘处于销售尾期,房地产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本期公司净利润来源主要是合作开发项目北京光彩国际中心A座分回的投资收益,上年同期利润则主要是由北京和深圳地区的房地产销售产生的。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25,625.0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匡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明生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G泛海 公告编号:2006-03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8月3日在北京饭店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卢志强主持,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黄翼云、韩晓生、郑东、张崇阳、公司独立董事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和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家华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余政、卢志壮、兰立鹏、曹端尧、张宇列席了会议。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以传真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对所属深圳市泛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比例增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所属深圳市泛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为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深圳市泛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持股90%,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另10%股份。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同时为推动深圳市泛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做优做强,提高竞争力,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与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拟按原有投资比例以现金方式追加对物管公司的投资,使物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将该物管公司更名为“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将注册地迁至北京市。

  三、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使公司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成立三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董事会议责成董事会办公室尽快拟定三个委员会议事规则,交下次董事会议讨论通过。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证券简称:G泛海 编号:2006-037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3日在北京饭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五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议召开通知于2006年7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政主持。

  本次会议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讨论,同时,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

  同日,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对公司所属深圳市泛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还审议了关于成立三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一致通过上述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表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五位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董事会议对上述各项议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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