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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建议:放开股票涨跌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 04: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A股市场涨跌幅会不会放开,如何放开?这些谜团正日渐清晰。

  昨日,上证所在研究报告中建议,逐步放开股票涨跌幅限制,首先从上证50成份股和ST板块入手,前者放宽到20%,后者可实施限制和放开相结合。

  上证所相关人士还表示,T+0制度也在

证监会的要求下补充内容,其同样遵循个体实
施再到普及的原则。

  昨日,上证所发布了题为《涨跌幅限制与市场效率:对上海股票市场的经验研究》的研究报告。这份由上证所创新实验室承担的研究报告建议,逐步放开涨跌幅限制,首先可放开或放宽那些因

证券基本价值发生变化而导致涨跌停事件占比较高的股票,如上证50成分股和ST股票。

  50成份股涨跌幅放宽到20%

  上证50成份股具有市值大、波动小的特点,在2004和2005两年,上证50成份股收盘达到涨停的事件只有58起,跌停34起,发生连续涨停的事件有6起,连续跌停2起。

  根据2004和2005年数据,设涨跌停后累计同方向涨跌为形成新均衡价格的基础,则对上证50样本股涨跌幅度放宽到20%,可覆盖92%以上的上涨事件和95%以上的下跌事件。

  也就是说,放宽上证50成份股涨跌幅度到20%,涨跌停现象将下降90%以上。因此,该报告建议首先可放宽上证50成份股涨跌幅到20%,然后在时机成熟时取消涨跌幅限制制度。

  ST股限制和放开相结合

  对于ST股票,报告指出,从绝对数量看,因临时波动导致的ST股涨跌停事件很多,且占整个市场的涨跌停事件的比重也很高,因此,尚不宜全面放开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为了不对ST股票因价值变化导致的涨跌停事件进行过多的限制,可以考虑实施一种涨跌幅限制和放开相结合的制度。

  如目前ST股票每日涨跌限幅(5%)不变,但一旦某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涨停或跌停,则于第四个交易日当日放开该股票的涨跌幅度,第五个交易日重新实施5%的涨跌幅限制。

  很可能在八九月实施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这份报告很有可能就是上证所对未来放开涨跌幅的最终基调。

  上证所相关人士还透露,上证所此前根据最新的交易系统,已经向证监会上报了一套差异化交易机制改革制度,包括放开涨跌幅限制和T+0,本想在7月1日新交易制度正式实施时即实行,但由于技术系统以及管理层的审批原因没有最终实行。

  “虽然没有最终下发书面通知,但放开涨跌幅的建议已经得到了证监会的原则通过,而对于T+0证监会要求上证所再重新研究并补充内容,我们目前正在积极着手这一事项,并力争尽快再次上报证监会。”

  对于涨跌幅放开的具体时间,该人士表示“不出意外将会很快实施,八九月份正式实行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对于目前上证所对T+0的研究结果,该人士透露也是遵循个体实施再逐渐普及的原则。

  (综合证券时报、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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