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破产案被法院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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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7: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新华社深圳7月13日电(李南玲、秦鸿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公告,正式受理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 公告称,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市蓝波湾投资公司申请被申请人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有关南方证券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到法院指定的地点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将视同自动放弃债权。
南方证券总部留守人员称,17日将正式接受债权申报。根据法律程序,申报期满后法院将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公布破产清算方案,确认债权,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南方证券股本最高时达到34.5亿元。2004年1月,由于挪用客户保证金以及自营业务的巨额亏损,中国证监会、深圳市政府宣布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 据披露,南方证券挪用个人保证金约80多亿元,机构债务约120多亿元。而南方证券在广州、上海、深圳等地的物业资产再加上全国74家营业所资产总和不足50亿元,其拥有股票当时的市值总和也仅45.4亿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