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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即将试水QDII 处境尴尬且取信客户为大难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3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劲 深圳报道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公开表示,第二批QDII试点名单即将出炉。记者从一些创新试点券商了解到,他们也加快了申报QDII资格的工作进度,QDII产品的设计工作也已经展开。

  接受记者采访的券商人士表示,作为一项创新制度,QDII对于券商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更多的还是一种挑战。

  客户基础薄弱

  上述人士表示,券商开展QDII业务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取信于投资者。据介绍,他们此前对此做过一些调查,发现投资者最为关心的还是资金的安全问题,主要是QDII业务的投资领域在海外市场,而很多投资者对海外市场并不熟悉。从这方面看,券商的压力显然更大一些。央行此前发布的2006年第五号公告规定,银行、保险等机构的QDII业务只能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客户对此将更为放心;而券商QDII业务的投资范围可以涉及股票等多种证券投资组合,券商要获得客户的信任,则需要花费更多的功夫。

  据悉,部分券商的前期QDII产品并没有制定大规模推广的计划,而将重点销售对象锁定于对海外市场有一定了解的专业型客户。

  同时,相对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券商的QDII客户基础也要薄弱一些。按照有关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QDII资格以后,可以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但券商等证券经营机构却只能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

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这样,券商手中那些没有自有外汇的客户,就有可能被其他金融机构抢走。

  处于第三梯队

  “而且一开始,券商就不是QDII的主角。”某创新试点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4月13日,央行发布2006年第五号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采取各自方式,按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其中并没有提及证券公司。

  而银监会此前宣布,已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汇丰银行和东亚银行的内地分行也获准开办此项业务。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外资银行也提出了要求开办该项业务的资格申请,申请正处于批复过程中。

  上述人士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已经先行一步,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也将走在券商的前面。有关消息显示,QDII会分三步渐次推进,第一步是放开四大行的外汇理财业务,其次是外资银行的外汇理财业务,在集合类、投资型QDII被批准后,QDII进入第三步,即常规性QDII业务开展阶段。这样一来,券商将丧失先发优势,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自身优势明显

  但“我相信,我们能够后发制人。”某创新试点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如果券商获得QDII资格,在投资经验和投资渠道上都有优势。

  他说,按照规定,银行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只能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保险机构亦只能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而券商则可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投资范围更为广泛,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

  同时,券商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将为券商开展QDII业务提供交易清算、投资渠道、投资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可以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提高收益率水平。目前,包括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在内的多家创新试点券商都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其中,招商证券旗下的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前身是招商局金融集团2000年收购友联银行实施资产剥离后保留的证券业务部分,2004年更名为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公司还下设有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现有香港联交所交易牌照3个,香港期交所交易牌照1个,具有代理买卖、保证金融资、财务顾问、上市推荐、资产管理、自营等全面的证券业务资格。目前,该公司在香港已经拥有一定的业务基础。

  上述券商人士同时指出,QDII制度只是一种过渡性的资本管制手段,其存在的必要性将随资本市场的开放而逐渐丧失。因此,他们将借此机会提升自己的

竞争力,为将来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做好准备。获得QDII资格之后,券商可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产品,对于完善产品线,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争取更大的市场具有重要影响。同时,QDII还将促使券商在人才升级、风险控制、制度创新、以及组织创新等方面向更高层次迈进。“从这一点看,其意义要大于QDII产品单独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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