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上市公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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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 27号文核准。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为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其中3,950万股将于2006年 7月 11日起上市流通。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及限售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6年7月11日 3、股票简称:G康美 4、股票代码:600518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21,93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000万股 7、本次上市股份的流通限制安排:本次发行网下A类申购获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安排的股份:39,500,000股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名称: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Kangme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219,3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董事会秘书:邱锡伟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长春路中段 办公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长春路中段 电话:0663-2917777 传真:0663-2926693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唯林),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颗粒剂;批发中药材(收购),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 主营业务: 药品生产、科研、经营批发、中药饮片、颗粒剂、原料药、连锁配送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2006年7月6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许冬瑾女士(现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596.889万股外,其余高管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先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截至2006年7月6日):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8.4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定价发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4,000,0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券商承销佣金、督导费、交易所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19,000,000.00元,每股发行费用0.3167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485,000,000.00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91元(在2006年第一季度季报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08元(在2006年第一季度季报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转 传真:020-87553583 项目保荐代表人:陈家茂、贺小社 项目主办人:胡军 经办人员:黄海宁、赫涛、蒋伟驰、陈运兴 保荐机构推荐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组对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由内核小组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增发新股及上市的基本条件,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上市。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7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