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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受理科龙索赔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9:38 新京报

  法院首次受理投资者诉科龙民事赔偿案,德勤也在起诉之列

  

广州中院受理科龙索赔案

  投资者诉讼的被告除了*ST科龙外,还有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和顾雏军等科龙原高管。 康亚风 摄 制图 丁华勇

  本报讯 (记者瞿文超)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投资者对*ST科龙(000921)民事赔偿诉讼。这是法院第一次正式受理投资者对科龙的民事赔偿案件。

  4名投资者要求赔偿损失18万元

  代理此次诉讼的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介绍,目前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已接受了十几位科龙投资者受害人的委托,索赔金额达二三百万元。此次由于时间仓促,提起诉讼的只有4名投资者,这4名投资者的损失达到20多万元。此次诉讼的被告除了*ST科龙外,还有曾担任科龙审理机构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和顾雏军、刘从梦、严友松、张宏4名原科龙执行董事,他们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被告赔偿由于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18万元人民币。

  郑名伟表示,之所以只起诉顾雏军等4名执行董事,是考虑到赔偿能力问题才没有起诉其他受罚的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

  拉开受损投资者诉讼科龙大幕

  据郑名伟介绍,相关诉讼材料其实早已准备妥当,由于证监会4日对科龙处罚决定的出台才使得他们决定尽快递交了诉状。郑名伟说,昨天他赶到广州中院递交诉状后,广东中院最初曾表示要他们去佛山中院起诉并提供顾雏军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在他们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诉讼的司法解释并经过沟通后,广州中院最终受理了此案并发出了立案通知书,具体开庭审理时间则还要等法院通知。

  郑名伟称,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处理,现已发展至成熟阶段,科龙电器违法事实也已经被查得很清楚了,因此此次诉讼取得胜利“基本没有问题”。他认为,此次诉讼被法院受理很可能拉开全国投资者对科龙提起诉讼的大幕。

  昨天,除了郑名伟外,上海律师严义明也赶赴广州递交了诉状,代理2名投资者要求科龙电器及相关高管等5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2.88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科龙事件回顾

  2005年5月10日,科龙因涉嫌违反

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5年8月,顾雏军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2006年3月23日,关于科龙电器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证监会举行。

  7月5日,*ST科龙公告称,公司7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科龙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从梦、严友松、张宏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志成、姜宝军、晏果如、李振华、方志国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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