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下月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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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创新试点类券商将首获试点资格 本报讯记者武斌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
据了解,为配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规范试点期间的融资融券交易与登记结算活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将发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等。 根据《办法》规定,经营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券商将首获试点资格。试点券商还需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可,且已对实施进度作出明确安排,并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资金和证券等。在同等条件下,证监会将优先批准净资本水平居于前列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允许证券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在我国证券市场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是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风险管理工具;二是有利于拓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三是有利于增强证券市场的活跃程度,平抑市场价格波动,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形成证券市场内在的稳定机制,促进证券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和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上图:从净资本角度衡量,中信证券进入首批试点几成定局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